为切实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保障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近日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部署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市、县级监管部门职责、检查计划和方法,并对部门协作、信息发布、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相关违法行为处置等做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明确检查重点。按照七查原则(一查来源,二查制度,三查人员,四查设施设备,五查储运温度,六查记录,七查其他基本事项),要求对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承担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
目前全市已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1家次、接种单位 60家次。
(丁历笙副局长带队到唐山市疾控中心、路南区疾控中心等地对新冠病毒疫苗产品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