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迁安市发布了《迁安市推进质量强市标准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大力推动迁安市深化质量提升、强化标准创新、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迁安产业转型升级走在前列,提升“北方水城、美丽迁安”现代化建设水平。
《办法》共十九条,对奖励范围、经费保障、审核审批、监督管理等事项加以明确,是迁安市开展质量强市建设以来,出台的奖励覆盖面最广、额度最高的专项激励政策。《办法》规定,对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制定标准和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专利创新转化、质量认证认可等14类条件的相关主体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奖励办法自2022年9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017年,迁安市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多年来,迁安市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质量提升工作要求,聚焦钢铁资源型城市转型主线,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把质量工作作为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产业升级、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城乡发展、公共文化、政府服务等6大领域竞相发力,质量工作连续多年名列前茅,并因“质量工作成效突出”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连续2年在全省质量大会上作典型发言。2021年12月,高规格承办了河北省重点区域质量提升现场会,全省见证了迁安区域质量提升的“蝶变”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