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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政策“体检” 清理公平竞争障碍 为建设公平有序健康的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发布时间: 2023-02-16 09:06:45

2022年以来,唐山市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市场主体关切的不正当竞争问题为出发点,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高标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为建设公平有序健康的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夯实公平竞争工作基础。制定了《关于落实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具体措施》及《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标杆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唐山市公平竞争政策实施领导小组”。从深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强化市场公平竞争监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净化市场环境等四方面入手,细化落实措施及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提升市场公平监管能力,破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障碍,促进全市公平竞争政策有效实施,维护和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抽查。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聚焦反映强烈、问题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多发的行业,组织交叉抽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用足用好审查制度“筛子”,过滤阻碍限制竞争的“杂质”。2022年10月10日至30日,依据《唐山市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办法》,组织开展各县(市、区)相互间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抽查工作,并指定抽查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相关文件,以查促审、以查促改,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效能,期间参与交叉抽查人员30余人,共抽查文件258件。

三是持续开展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2023年1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本着“谁起草、谁清理”“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以2023年1月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政策措施为重点,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尤其围绕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差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四个方面,全面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确保应清尽清、应废尽废、应改尽改。同时,以此次清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审查程序,对已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定期评估、动态清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