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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投诉:购买手机问题

发布时间: 2021-01-13 15:21:12

受理时间:2021年1月06日

消费者反映,2021年1月4日于宏发电子购买了一台新的华为mate40手机,回家后发现该手机在2020年12月25日就激活了(手机当时是塑封的),消费者认为并非新机,与商家协商未果。

答复时间:2021年1月11日

答复:接到消费者投诉后,12315热线第一时间交办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已为消费者调换了手机,并免去600元的费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和解,消费者表示满意。

答复单位:滦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栾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