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21年6月7日
消费者反映在2021年6月5日在某超市淘鲜达平台订购食品,约定19:30到货,到时间未送达却显示签收,与商家协商未果。要求:退款赔偿。
答复时间:2021年6月15日
答复:接到消费者反映后,12315热线第一时间交办路北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经执法人员调解,已给消费者退款,并补偿100元钱,消费者表示满意。
答复单位: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