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23年5月4日
消费者反映5月4日在某超市西城店购买一个剃须刀消费24.9元,商家收取两个费用共49.8元,要求:给予满意答复。
答复时间:2023年5月8日
答复:接到消费者反映后,12315热线第一时间交办了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经工作人员调解,已将多收的钱退回,消费者表示满意。
答复单位: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