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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投诉:面部使用化妆品过敏问题

发布时间: 2023-06-20 19:19:27

受理时间:2023年6月7日

消费者反映2023年6月7日在滦州古城某民族服饰摄影交费拍照,商拍照化妆导致消费者女儿脸部过敏,要求:退费并且赔偿。

答复时间:2023年6月12日

答复:接到消费者反映后,12315热线第一时间交办到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为消费者退款499元拍照费用,消费者表示满意。

答复单位: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