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唐山市司法局的帮助指导下,我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质量共治、营造公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强化执法监管为重点,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区域质量安全为底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共行政许可138件,行政处罚110件,行政检查317次。
二、工作成果
一是确保食品安全。深化落实“食药安全 诚信河北”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协调市两办印发了《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达到84.12%。全市全年市县级抽检达到5.8份/千人,全省最多。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9.5%。遵化市和滦南县食品集中生产区整治提升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在全省会上做典型发言。全市154家食品生产企业通过HACCP体系认证,506家食品企业实施电子追溯系统。市主城区和县(市、区)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的比例分别为98.07%、85.64%,提前完成年度目标。96%餐饮服务企业达到“清洁厨房”标准,322家大型和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量化等级全部达到良好以上。唐山振华等13家超市被评为“放心肉菜超市”、新增19家省级校园食品安全标准食堂。积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保单位2163家,同比增长5.6%。
二是确保药械安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净化了市场经营秩序,消除了安全隐患。对受托的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260%。药品流通监督抽检394批次。100%药品零售企业入网,数据上传率达到99.6%。强化“两品一械”执法力度,截至11月份,“两品一械”处罚案件累计达到743件,较去年同期增长66.22%,罚款共计500.4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3.56%。
三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开展了“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清零行动,全市特种设备定检率达到99.9%,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全省最高。107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92家工业气瓶充装单位全部实现信息化追溯管理,480家规上企业、2141家中小微企业双控机制全部完成。累计检查化工企业291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37处。充分发挥96365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的平台作用,在全省率先实现省市数据互联互通。连续五年实现特种设备安全“零伤亡”“零事故”。
四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对全市185家获证工业企业开展全覆盖证后检查,发现的原材料控制等398个问题全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完成。开展了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毛巾和再加工纤维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抽检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和大气污染防治产品共四大类82种产品895批次,合格880批次,合格率98%,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
五是全力保障清洁取暖安全。强化民用散煤质量监管,对“禁燃区”和已完成“双代”区域的散煤销售网点实施了动态“清零”。现有民用散煤(兰炭、无烟1号)实际经营户3户,实施质量抽检63批次,抽检覆盖率100%。市县两级对全市12家洁净型煤企业抽检163批次,抽检覆盖率和合格率均100%。两个入省煤质检查站劝返未带质检报告燃煤运输车1742辆。依法打击违法销售劣质民用散煤行为,查办案件102起,查扣游击兜售劣质散煤2498.32吨,罚没款85.96万元。加大了对农村“双代”设备产品质量监管检验工作,共抽检燃气采暖热水炉、电热水器等“双代”设备等产品213批次,合格171批次,正在检验中41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产品交所在辖区双代办进行处理。
三、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
2021年是我局成立前期,机构整合,队伍融合,人员定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查处数量,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同比有一定程度的下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以查处重大案件为核心,针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的衔接机制,坚持处罚打击和监督整改并举,形成稽查办案与日常监管合力,发挥最大效能。
(三)与通过督查指导、考核激励等多种措施强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不断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有力震慑违法行为,保护消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