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对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22 08:18     来源: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对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张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从源头治理散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始终将劣质散煤治理作为重点,坚持高站位、早部署、早整治,今年以来,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劣质散煤管控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2020年唐山市劣质散煤整治方案》《关于取消“双代”区域民用散煤集中经销场所和散煤销售网点的通知》《关于做好洁净煤取暖准备工作的通知》等一揽子文件,确保劣质散煤管控工作绷紧弦、不松劲、不懈怠。一是“禁燃区”清零。全市16个“禁燃区”全部实现散煤经营网点“清零”。全市实际散煤经营户从2017年的595户降至5户,全部进入集中经销场所实现集中经营、集中监管二是加强监管。对全市5户实际散煤经营户全覆盖抽检10批次,抽检覆盖率达100%。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强对散煤经营户的宣传、引导,全市散煤经营者签订悬挂《散煤经营承诺书》,自觉公示进货批次、进货凭证和进货合格证明等情况,保证销售的散煤进货渠道合法、质量达标,拒绝销售不符合《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无烟1号”规定的民用散煤,不在“禁燃区”、“双代区域”销售民用散煤;通过入户走访讲解政策,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宣传车巡回广播宣传,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推送散煤治理信息。此外,还通过电台、广播电视台宣传散煤治理规定和成效。四是实施督导、传导压力。建立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油品质量监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专项检查组,由市局领导带队,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进行专项检查,将动力和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和企业。

关于您提出的“从源头卡死散煤的输进渠道”,我们近年来多次督导玉田、丰南两地入省边界煤质检查站,落实入省边界煤质检查站检查工作,做好对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对于巡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两个检查站积极整改,保障两站具备持续良好工作的能力。2020年4月,我局根据入省边界煤质检查站工作新要求,制定了《入省边界煤质检查站检查工作方案》,指导我市两个入省边界煤质检查站适应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保障站点按规定开展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改变执法主体的建议”需要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目前的工作格局为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市场监管、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组建综合执法机制和队伍,以及县乡村防控网络等有效措施,联防联控。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