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对政协唐山市十二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244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23 14:08     来源: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杨艳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汽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低速电动车凭借价格低,操作相对简单的特点,解决了部分人群的出行需求,在我国发展迅速。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一系列负面问题,就像您提出的驾驶者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安全意识不强,无牌无证,随意变道、闯红灯等违法驾驶行为,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国家对此进行规范。


一、低速电动车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针对低速电动车的管理问题,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意见。一是坚持标准引领,加快制定低速电动车产品技术标准,奠定“规范一批”和“淘汰一批”工作基础;二是将低速电动车纳入《公告》管理,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管,规范企业生产销售既符合标准、又符合群众需求的产品;三是

善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管理规定,研究制定统一的低速电动车牌证、登记注册、驾驶资质以及相关税费等规定,规范低速电动车使用;四是发挥地方人民政府在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设定本地区路权和时限。对不合规车辆,研究采取相应措施,设置过渡期,分期淘汰,解决存量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11月2日联合发布文件《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区域低速电动车产能压减淘汰转型调整方案,设定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责任,严格督办落实,待《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发布后,按照明确的相关标准、政策、措施,制定实施本地区清理整顿专项计划,依法采取综合措施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


二、国家低速电动车标准的制定进展

我局密切关注国家对于低速电动车标准的制定进展,经查阅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出台了《2019年第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启动《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的制定,目前标准正在制定中。


三、我局对低速电动车产品管理已开展的工作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在等待国家和省《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等相关政策出台的同时,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调查摸底工作。经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初步排查,我市目前没有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对于销售的低速电动车,我局将根据消费者投诉等情况,认真开展工作,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我局也将积极配合工信、公安等部门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我市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各项工作。

                                                                             2020年10月16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