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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十二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244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29 15:55     来源: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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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彦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我局立足工作职责,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和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

一是参与创建的超市和集中交易市场要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得以有效落实。二是参与创建的超市和集中交易市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示范超市要推进“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对种养殖基地进行审查。集中交易市场内入场经营者自觉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货、贮存、销售及不合格产品退市关。目前,参与创建的超市和集中交易市场均已建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对不能提供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含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二、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自6月份以来,全市系统以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等为重点,全力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各类食用农产品违法经营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6495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31804户次。同时,强化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抽检,全年计划在流通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15924批次,不低于全市人口2份/千人,重点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及水产品。对参与创建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全年监督抽检要实现抽检品种、项目全覆盖,并公开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


三、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农产品市场准出与准入衔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

我局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的协调配合,在前期合作的基础上,联合印发了《关于试行<唐山市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与市场准入衔接管理工作的通知》(唐农(办)字〔2019〕435号),对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样式、产地证明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把《唐山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唐山市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作为市场准入的有效凭证之一,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开办者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了市场准入环节。


四、加强蔬菜品牌的培育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现代农业发展九大创新行动的意见》《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加大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的创建,唐山市丰南区鼎新蔬菜出口加工有限公司、唐山鼎晨食品有限公司等蔬菜类企业获批中国驰名商标,玉田包尖白菜、滦南安各庄番茄、遵化香菇等地理标志核准注册和使用。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蔬菜类注册商标1551件,2020年新增159件。下一步,我局将借助唐山商标受理窗口,加大对蔬菜类商标注册和指导力度,鼓励引导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规模化蔬菜种植大户创立品牌产品。

                                                                            2020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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