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海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直播电商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企业网络直播平台和个人(网红)带货是网络销售新业态,为新兴经济发展和拉动市场消费起到了积极作用,应当加大支持和扶持发展的力度,同时对存在的各种市场经营乱象加以规范和治理。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对网络直播带货电商新业态的研究和监管,开发建设了“唐山智网”网络数据监测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入库抖音、快手等主体账号453家,完成“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培训人员104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参与网络直播和个人(网红)直播带货属于网络交易行为,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并应当依法依规在网站(网店)首页持续链接电子标识或公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信用信息。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已经制定了“电子商务师”“互联网营销师”等网络直播职业资格标准,倡导网络直播(网红)带货经营者取得国家相应资质,做到持证上岗。但是,应当看到我市参与网络直播的企业和个人(网红)带货的队伍快速发展,部分无照无证开展网络直播营销的交易行为,还未全部纳入监管视线。我们组织市场监管网监系统、有关行政部门和学校专家、行业协会、直播营销企业代表、公益律师、政协委员共同研讨,出台了《唐山市网络直播营销政策指引(试行)》。截至目前,全市电商诚信联盟成员增加到87家,其中28家电商评为2020年度河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8家电商列入“诚信示范网站”和“放心消费单位”双创建活动“红名单”,树立了电商行业的标杆示范,有力净化了直播销售乱象,为网络直播行业监管提供了新的思路。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电子商务作为新兴产业深受关注。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意见》,对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引领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健康发展提出了要求。我局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具体措施》,提出推进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电子商务等领域标准化,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积极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对此明确细化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工作。今年年初我局组织征集了2021年度市级地方标准项目计划,面向全市在电子商务、物联网、信息技术等领域广泛征集标准化项目。同时发挥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作用,加强与市商务局等相关单位沟通,指导电子商务相关企业和平台开展标准化建设,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的企业标准并在河北省企业标准自主声明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我局官方网站还设置了“标准化战略”栏目,链接了“国家标准全文公开”“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图书馆”等标准化平台,方便企业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查询。
主办单位: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5-282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