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袁丽伟代表:
您提出的“ 建议创新信贷业务模式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建议中“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此外,根据《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唐办字〔2019〕41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等相关工作(外资企业登记系国家级事权,是市场监管总局授权我局登记,受市场监管总局指导规范)。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权限范围内各类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及相关工作。
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我局下属单位“唐山市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协会”变更为“唐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扎实开展问情服务、跟踪调查、政策推送、法律维权、品牌服务等五大活动,不断把服务个私经济发展落到实处。在2021年“问情服务”活动中,累计走访个体工商户11027户,私营企业2663户,收集意见建议336条次,线上推送政策12次,面对面宣讲唐山惠企政策20条22场次,帮助协调解决纳税、经营场所租赁事项774次,开展法律维权服务23次,为服务对象挽回经济损失653万元。
针对建议中“加快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服务科技企业的能力”的内容,我局结合工作职责,采取了以下措施:出台了《唐山市促进专利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目标任务,积极落实贷款贴息、评估费补贴等扶持政策,先后举办10余次县市两级银企视频对接活动和小规模座谈会,覆盖银企300余家。依托“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引导服务机构、银行为企业进行一对一上门服务100余次,有效提升社会对专利商标质押贷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全年完成专利商标质押贷款额9.8亿元,超额完成省达6亿元目标,专利质押贷款额居全省第一位。
主办单位: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5-282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