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 173号建议的答复
马志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规范青少年视力康复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围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首先清查没有正规手续的店面”的建议。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青少年视力康复机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承担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护眼仪等医疗器械、药品资质审查责任,发现存在无证经营、销售假劣药械行为的,依法查处。
二、围绕“清查手续健全的是否进行夸大虚假宣传”的建议。每年都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纳入工作要点和整治重点,2021年11月专门组织开展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您的建议,在2022年我们一是督促媒体严格履行广告发布前审查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向市级传统媒体、150家大型广告公司,73家网络平台主体(125个网站)发出了《行政指导建议书》,要求广告发布单位不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行为、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进行营销宣传欺骗消费者行为、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以及含有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内容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二是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共监测市级传统媒体广告346890条次,县级传统媒体广告381806条次,户外广告62800条次,互联网广告1550条次。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唐山头条、唐山大事我先知、唐山事儿哥、唐山那些事儿、腾讯新闻、搜狐新闻等渠道向全市学生和家长发出了一封以“整治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呵护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封信。四是加强执法办案力度,对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按照“四个最严”标准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进行全链条查处,确保公众利益不受侵害,切实维护我市广告市场秩序。
三、围绕“关于知识产权部门清查是否有利用虚假专利进行宣传”的建议。突出学校周边、社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宣传专利但未标注专利号及名称”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主办单位: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5-282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