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唐山市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2250号提案的答复
高丽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会同市公安局答复如下:
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在各学校春季开学后,立即部署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累计检查相关经营主体1512户次,发现隐患8个次,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对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检查,严禁食品小摊点在学校、幼儿园门口二百米范围内开展经营,坚决取缔查处无证(卡)食品经营,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二是对全市小餐饮进行专项整治,其中将学校周边及学生小饭桌作为重点整治对象,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问题、经营不规范问题、制度不落实问题及擅自改变经营地址问题,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及学生小饭桌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三是加大校园周边食品抽检力度。以调味面制品、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大抽检范围和频次,对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依法查处。充分利用抽检结果,有效的进行消费提示、警示和引导,并及时通报情况,增强监管合力。四是加大不合格食品退市监管。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区域以及库房进行了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两超一非”食品。对食品包装、标识和储存环境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责令并监督经营者立即改正或者依法采取停止经营、退回生产企业或供货商等退市措施;对超保质期、质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采取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并追回以及没收销毁等强制退市措施,依法予以处罚。有针对性地加强退市食品跟踪监管,确保应退市食品及时有效退市。五是加大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的监督检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未依法或按规定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购入和销售或使用无合法来源或票证不全的食品或原料的食品经营者。六是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加大案件排查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不合格食品、无证经营食品以及经营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含有违禁药物食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针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整治问题,市公安局表示长期以来,该局始终高度重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整治。通过早、中、晚学生进出学校的重点时段,严厉查处违法停车、不按规定标志标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一是设立助学岗。结合市中心区学区路段交通实际,将助学岗作为常态化工作。每天安排警力到学校周边上助学岗疏导交通,尤其是大风、大雨、下雪等恶劣天气,及时增派警力疏导周边交通秩序。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于校园周边流动商贩等的车辆违法停车、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整治力度。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车辆停放,有效规范停车秩序。同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定期深入校园讲授法律法规、制作交通事故案例,确保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畅通。
主办单位: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5-282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