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璐琦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外卖市场的不断发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愈发重要。《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均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主体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我局根据自身职能,承担着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对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的经营行为,依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坚持将网络餐饮服务纳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常抓不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每年不少于一次集中约谈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唐山地区负责人,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具备实体店,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并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要求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认真履行审核义务,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名登记,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等材料,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积极配合监部门做好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同样约谈辖区内第三方网络餐饮交易平台负责人,并对平台履行职能义务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我们始终把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来抓,每年都要制定下发有关加强网络餐饮监管工作文件,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法。一方面安排专人负责网络平台监控监测,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系统和小餐饮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审核,对发现疑似无证无照、证照虚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即时通报执法人员;一方面安排执法人员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检查和抽查,特别是检查经营实体是否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是否有腐败变质、过期食品,购进食品原料是否索证索票及检验报告、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制作食品等。2019年以来,全市共监督检查入网餐饮商户23565家次,发现问题责令整改938家次、下线970家次、立案66起、罚没款51.43万元。此外,为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让外卖餐品更放心,我们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消费者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19年9月至十一月,在全市范围内每月开展一次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公开抽查行动,并由唐山电视台新闻频道实施全程随访,被检查企业由社会监督员根据外卖平台随机抽取,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处置并向社会公开,有效强化了社会各界对外卖订餐监管的认知和参与,督促餐饮单位更加诚信自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是及时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工作实际和省局总体部署,我们每年在全市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线上培训。特别是2020年3月,为帮助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熟悉掌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业务技能,鼓励外卖定餐,确保广大消费者和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和饮食安全,有效降低(排除)病毒感染风险隐患,针对全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所有网络餐饮经营者,我局联合美团大学餐饮学院在全市范围内成功组织了线上培训。特邀专家博士直播授课,并举行答题测试。实现防控措施、食品安全知识线上学、线上考,活动期间受训人员达4万余人次,满意率达90%以上。
四是组织开展“食安封签”推广活动。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我市网络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和送餐人员主体责任意识,保证外卖食品安全质量,自2019年起,我局开始尝试外卖订餐使用“食安封签”,分别与饿了么、美团两大网络交易平台联合举办网络餐饮“食安封签”推广活动,共召集市内网络餐饮企业两百多人,现场免费发放“食安封签”100万份。之后每年都鼓励平台免费向网络餐饮商户发放。2021年,我局还专门拨出经费自主定制了“食安封签”165万份,免费向全市网络餐饮服务商户发放。今年我们将加大“食安封签”推行使用力度,专门制定下发了《全面落实餐饮外卖使用“食安封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到今年年底,全市外卖“食安封签”使用达到全覆盖,确保提前完成《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四五”规划》网络餐饮服务外卖食品封签目标。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的关心和我们工作的支持,你的意见建议也是广大消费者的心声和期盼,对于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正在研究制定《唐山市2023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依据今年的河北省食安委1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工作要求,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把整治工作贯穿全年,进一步明确各级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法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排查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问题隐患,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确保今年网络餐饮整治出成效,确保全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主办单位: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5-282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