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政协唐山市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297号提案的答复
王婷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各大药店、医院保障退热、抗病毒类药物及抗原检测试剂的供给,让群众能够便捷、快速的获取到相关医疗资源”情况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优化措施。在国家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光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后,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环节监管保障疫情防用药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停业报告制度,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停业经营前主动报告;同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得限制药品零售企业依法销售止咳、退热、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严厉打击哄抬价格、非正规渠道销售药械等行为,我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全市累计检查零售药店1686家次,出动执法2300人次,发放《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4287份,立案5起,其中查处无证经营抗原及连花清瘟胶囊案件1起。
二、保障基本供应。疫情放开初期,我局建立药品经营企业和重点产品台账,实时掌握防疫药械购销存和缺口数据,积极配合工信部门做好产品调配,共计协调供应我市批发零售企业连花清瘟胶囊22.4万盒;协调上海强生、华北制药向我市供应布洛芬缓释胶囊2.68万盒,布洛芬片80万片;协调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向全市供应抗原检测试剂盒302万人份。另外,为保障零售终端用药用械需求,我局主动作为,一是为河北江中鼎城医药有限公司、国药乐仁堂唐山医药有限公司协调购进连花清瘟胶囊、注射用胸腺法新等药品;二是积极与省药监局对接,建立了省药监局与我市大型批发企业河北江中鼎诚医药公司和唐人医药公司的保供直通车,确保药品应急保障信息畅通;三是组织各地对辖区“一老一小”、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精准摸排、登记造册,通过免费提供、平价销售、药品“零加成”等方式,保障重点人群的药品器械供应。在各部门通力协作下,我市四类药品及抗原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基本满足了群众用药用械需求。
三、提供便民服务。疫情期间为满足群众购药需求,我局采取紧急措施,引导督促各地药品零售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采取微信群、电话订购及上门送药等方式为群众提供药品,并在当地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详细名单,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购药服务。
四、做好重点监测。自2022年12月5日起,我局每日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四类药品”及连花清瘟、布洛芬、抗原检测试剂、奥司他韦等重点紧缺品种购销存等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及时掌握库存动态数据,对零售终端市场供应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供应到位。
主办单位: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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