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二处案件

发布时间:2020-06-05 10:55     来源: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序号

案件名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罚没款合计

1

唐山众兴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列入目录产品案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2万元

2

唐山市嘉澍工贸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17.63万元

3

唐山路南良生大药房销售“东盛”抗病毒口服液未明码标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

0.5万元

4

唐山普达防护用品厂擅自出厂销售未经认证的产品案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5.104万元

5

唐山市唐丰工业防护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安全帽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0.609万元

6

北京顶通物流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5万元

7

唐山长安防护用品厂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安全帽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0.258万元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