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药品检查支队案件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05 12:28     来源: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2020年1-5月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药品监查支队)

 

序号

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单位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日期

1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19〕06-018号

唐山市金昊商贸有限公司

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责令改正并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2、处以罚款20000元。

2020年1月15日

2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19〕06-019号

丰润王官营镇上水路村卫生室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责令改正并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2、处以药品货值金额50000元的二倍罚款100000元(货值金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计算,本案中涉案药品货值金额6414元);3、没收违法所得1584元,罚没款共计101584元。

2020年1月15日

3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19〕06-020号

唐山硕研商贸有限公司

销售无检验报告化妆品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1、没收违法销售的化妆品;2、处以产品货值金额1420元的3倍罚款4260元;3、没收违法所得244元,罚没款共计4504元。       

2020年1月14日

4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19〕06-021号

周红菊 

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1、停止经营化妆品10天;2、处以违法所得1000元的2倍罚款2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没款共计3000元。 

2020年1月14日

5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19〕06-022号

吉春伟

销售无检验报告化妆品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1、没收违法销售的化妆品;2、处以产品货值金额7530元的3倍罚款22590元;3、没收违法所得110元,罚没款共计22700元。 

 

2020年2月18日

6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19〕06-023号

唐山万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责令改正并给予以下处罚:罚款30000元。

2020年3月17日

7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19〕06-024号

迁安市乙炔气厂

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1、责令停产整顿三天;2、罚款5000元。                     

2020年4月3日

8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03号

滦州市人民医院

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以罚款20000元。

2020年3月17日

9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04号

唐山珏金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销售无检验报告化妆品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

1、没收违法销售的化妆品;2、处以产品货值金额1000元的3倍罚款3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没款共计3300元。

2020年3月6日

10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05号

唐山市路北区裴善堂大药房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聘用不符合要求人员销售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条

处以罚款50000元。

2020年3月2日

11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06号

唐山市路南禾雨药房

销售一次性使用口罩(医疗器械)等产品未明码标价及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一、1、没收违法所得350元;2、罚款5000元。

二、责令改正并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536元;3、罚款100000元。

2020年2月17日

12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07号

唐山市路北区民谊康大药房

销售一次性使用口罩(医疗器械)等产品未明码标价及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一、1、没收违法所得1元;2、罚款5000元。

二、责令改正并给予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76元;3、罚款100000元。

2020年2月17日

13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08号

唐山市天邦医药有限公司

在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

责令改正并给予以下处罚:1、处以违法所得6565.8元的5倍罚款32829元;2、没收违法所得6565.8元,罚没款共计39394.8元。 

2020年2月7日

14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10号

中诚医药乐亭县有限公司

销售假冒“飘安”牌注册商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处以罚款90000元。

2020年3月18日

15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12号

唐山市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销售假冒“飘安”牌注册商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处以罚款100000元。

2020年3月18日

16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13号

唐山鸿泽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销售假冒“飘安”牌注册商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处以罚款80000元。

2020年3月20日

17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14号

唐山仁众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销售假冒“飘安”牌注册商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处以罚款10000元。

2020年3月18日

18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15号

唐山惠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销售假冒“飘安”牌注册商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处以罚款10000元。

2020年3月18日

19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16号

唐山人久久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销售假冒“飘安”牌注册商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处以罚款20000元。

2020年3月18日

20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17号

唐山华佗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销售假冒“飘安”牌注册商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处以罚款30000元。

2020年3月18日

21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18号

唐山西颐寿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销售假冒“飘安”牌注册商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处以罚款10000元。

2020年3月18日

22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19号

唐山丽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销售假冒“飘安”牌注册商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处以罚款10000元。

2020年3月18日

23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20号

唐山市东盛华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销售假冒“飘安”牌注册商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处以罚款20000元。

2020年3月23日

24

唐市监综合执法字〔2020〕06-021号

唐山市路南瀞燃美妆生活馆

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1、停止经营化妆品10天;2、处以违法所得452元的2倍罚款904元;3、没收违法所得452元,罚没款共计1356元。

 

2020年5月6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