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3 14:19     来源:市局食品流通处
【字体: 】     打印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通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开发区(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现将省局《关于转发<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通知》(冀市监函〔2020〕743号)转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相关意见建议和疑难问题,请于11月23日前报市局食品流通处。

联 系 人:孙超 

电    话:2027170  

电子邮箱:tsscjspltc@163.com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13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Q3604附件1.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pdf

Q3604省局转发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通知.pdf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