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开发区(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现将省局《关于转发<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通知》(冀市监函〔2020〕743号)转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相关意见建议和疑难问题,请于11月23日前报市局食品流通处。
联 系 人:孙超
电 话:2027170
电子邮箱:tsscjspltc@163.com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Q3604附件1.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pdf
Q3604省局转发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通知.pdf
主办单位: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5-2820445